近日,江宁区在东山主城区内启用非机动车、行人重点交通违法电子抓拍系统,主要针对非机动车、行人闯红灯,非机动车走快道,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曝光。对非机动车、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,将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,记入个人信用档案。
8月2日上午11时左右,在府东路与金箔路的交叉口,一位中年男子横穿马路时闯红灯,他的违法行为被设置在人行道旁的电子警察抓拍到,并很快在路边的交通违法曝光电子显示大屏上曝光。笔者在现场看到,在大屏上曝光的不仅有该男子闯红灯全过程的前期、中期、后期三张照片,其面部细节也被放大。据了解,与机动车违法抓拍主要识别车辆号牌不同,此次安装非机动车、行人交通违法抓拍监控主要通过人脸识别技术,自动比对驾驶人员库、人口信息库,以获取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。在后台人员对照片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,将在大屏上显示违法照片,予以公开曝光。“以往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取证较难,现在利用高科技手段,形成常态化管理,不断加强对非机动车、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。” 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,目前非机动车、行人交通违法电子抓拍仍是作为民警现场查处的辅助手段,下一步,非机动车的牌照、外卖快递车辆的专用号牌等也将成为电子抓拍的重要依据。
“根据《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对非机动车、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,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。一旦有交通失信记录,将对个人在单位评优评先、报考公务员、资格资质认定、个人信贷、办理保险时产生一定影响。” 区发改委财经和信用建设科科长夏晓冬介绍,除了非机动车、行人闯红灯外,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一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;驾驶无牌证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年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;驾驶加装动力、载人、载货等非法装置的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年内累计达3次以上的;在机动车道内以兜售物品、散发广告、非法拦截机动车辆等方式扰乱社会秩序,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等行为,也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。